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首頁|欢迎您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奖助学生奖助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系关于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6593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系关于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关于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系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条件

1、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已取得学院正式普通专科学籍,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意见,在对学生提交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中,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贷款资格:

(1)非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学院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者;

(3)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者;

(4)提供虚假材料者;

(5)其它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根据上级要求全日制专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三、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

①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③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④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⑤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2、续贷: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6月3日起,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各系部要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在校学生完成申贷、续贷(续贷学生需进行网上填写续贷声明)工作,最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统一交由本系部进行审核。

9月18日(含当日)各系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19-2020学年度贷款预算。

10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和上报工作。首次贷款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后,可由系部资助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也可由贷款学生自己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中注册申请,最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贷款申请材料统一由系部审核通过后,并将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系学生公示不少于3天,各系要自行拍照存档,公示照片要上报资助管理中心,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将取消贷款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数据汇总于10月15日下午4点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1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系部提交贷款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审核通过最终认定的贷款学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告3天,若无任何异议,将最终贷款学生名单提交上报省资助中心进行审批。

10月20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贷款系统关闭。(建议各系部统一组织学生进行贷款申请,同时对贷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金融知识及诚信知识的宣传教育。

10月24日各系将贷款学生申请材料、通知、领导小组、名单公示等贷款工作相关材料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1月1日-11月9日套打贷款合同、组织学生签订合同、整理合同档案,将相关材料报送省资助中心审批和备案。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五、相关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简介(附件1)。

2、在校期间免息,由于个人休学或成绩原因导致学制延长,延长期间利息自付。

3、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起始时间为:7月1日起(含1日),利率按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4、借款学生贷款期限为:学制+13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

5、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将在社会一定范围内公布,加强社会监督。还款后该信息变为学生的诚信记录表现。

6、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有违纪或浪费现象的,将取消在校期间的申请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获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学期至少与学校资助中心主动联系一次,每人写一篇关于个人诚信及感恩方面的文章,并且每年至少两次进入学生在线系统进行信息维护。

8、续贷说明:对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各系要主动组织同学们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系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9、办理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同时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0、一年制大中专、五年一贯制、3+2层次的同学须取得正式大专学籍方可贷款。一年制大中专层次的同学入学年份为取得大专学籍的年份为准,学制为3年;五年一贯制、3+2层次的同学入学年份为取得大专学籍的年份为准,学制为2年。

11、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12、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系辅导员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热线咨询电话: 95593         (开行呼叫中心)

0371- 6211158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71-6211132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系办公室)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2.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系资助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从2011年6月1日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发放和还款统一使用支付宝,原贷款学生农业银行账户助学贷款还款功能停止。同时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数据录入以及提前还款等手续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国家助学贷款在线注册

首次贷款的学生,可以在在线系统中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非首次贷款的学生不需要在线注册)。申请后,携带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手续完备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找本院系的负责老师审查,审查后学生的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将作为系统内保存的正式信息。

注册方法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注意事项:

1.学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名字一致;

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

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和邮编必须如实填写;

4.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

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是学生本人的高考准考证号码。

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登录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登陆页面,选择助学贷款类型(生源地或高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贷款申请

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页面;

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

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住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今年贷款的学生选择贷款项目时只能选择:河南省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项目);

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1.每位同学1年只能提出1次贷款申请;

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

3.学生的申请信息必须准确详细,一旦经过院系审核后就不能再修改。

4.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个人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

5.本次申贷期限:13年

四、关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1.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申请无需高校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期,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2.逾期还款

   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无需借款人申请或高校资助中心审批。

3.关于还息的问题

如果借款人在毕业之前没有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就必须在每年的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通过本人开立的网上银行向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中足额充值,等待银行的扣划。你的还息结果支付宝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给学生本人。

五、关于使用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的问题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可查看自己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和密码(签过助学贷款合同后助学贷款系统会按照某种规则自动为每一位同学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

2.登陆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输入支付宝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必须修改支付宝密码,从而确保支付宝账户的安全。

3.支付宝账户认证

支付宝实名认证服务是由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增加支付宝账户拥有者的信用度。支付宝实名认证是不收费的。

打开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登陆支付宝账户,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两种认证的方法详见《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手册》)。

4.通过支付宝还款方式:

通过你开立的网上银行还款(前提是你必须开通网上银行,并且网上银行账户中有充足的资金)

①支付宝充值

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你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

②通过支付宝中助学贷款还款功能

还款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应用中的“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查询还款信息”—“同意还款”—选择你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还款成功。

通过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功能

还款流程: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更多】—【便民生活】—【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关注生活号】—点击【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还款信息】—如有还款信息则显示以下信息,请仔细核对还款信息(包括提前还款和到期还款),再点击【确认还款】—如果未打开支付宝客户端或未完成付款,点击【继续付款】—确认还款金额,可选择付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卡/余额两种付款方式),点击【立即付款】—还款成功(您可以再支付宝账单详情中查询该笔还款账单详情)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为了推进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并同意以下内容:

一、毕业后,贷款还清前每年12月自付一次利息,合同到期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具体金额借款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在没有还清贷款前,如果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高校,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贷款逾期一年未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助学贷款信息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自违约本息还清之日起至少保留5年),将可能会严重影响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对此,本人知晓。若违约,愿意承担违约后果。

三、本人同意本约定与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如果未按约定还款,国家开发银行有权自行或委托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本人在借款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或按约定程序更新后的通讯地址)以信件形式寄送催收通知;若邮寄送达被退回,即视为本人下落不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任何一方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送达,一经公告即视为送达完成。

                承诺人(签名捺印):

            学 校:(见证人签字、加盖院系或资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