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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来源: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6569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学校、系内和教研室各级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提高民族素质的光荣使命。

2、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认真履行教师聘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和努力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并及时向系内和教务处报送各类教学资料。

4、在教研室主任带领下,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注重同行交流,热心教学改革;参与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参与专业建设。

5、参与实验室建设,认真开设实验和实训课程,指导学生参加各类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和国家、省、市级高校技能大赛,并做好总结和评价工作。

6、不断提高自身科研能力,积极撰写科研和教研论文,积极申报并完成国家和省、市级科研课题。

7、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8、参与并完成学校指派的业务进修,师资培养,主动拓展第二专业,争取一专多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带领学生参加和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9、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10、完成院、系、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