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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1495

“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陈宝生部长“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6月5日-9月20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连银岭

副组长:毛贡献、魏继红、周涛、冯慧蕾、闫建伟、侯永亮、郝倩茹

成  员:鲍禄标、宋磊、冉会珍及各系部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办公室主任:侯永亮(兼)

成员:马成龙、张来宾、张小龙、石超、薛玉敏、冉会珍等

三、活动主要内容

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

四、活动开展

(一)活动项目申报

1、项目名称

(1)征文比赛

(2)视频大赛

(3)音频大赛

(4)宣传画大赛

2、项目申报

①每个大专系申报一个项目,各大专系根据本系专业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从项目名称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承办,大专系需要在6月12日前完成项目申报,获批后由承办方依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精神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评选出上报作品。

②承办单位在按要求上报作品数的基础上可增加一项作品参赛。

  五、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项目    

6月8日——6月12日,各参赛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申报(承办)活动项目;

第二阶段:确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宣传发动

6月12日——6月18日,各承办单位确定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

6月19日——9月20日 为各参赛单位、承办单位精心筹备、活动组织实施阶段。

第四阶段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的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

六、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承办单位参与活动。

(二)作品提交

各参赛单位要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系部公章与电子版上报承办单位,参赛作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分工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活动整体效果。各承办单位应实施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组织、筹备、策划、实施等工作,确保活动质量。

  (二)突出主题,打造精品。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宗旨,注重在活动中培养和发展学生,要勇于创新,精益求精,突出特色,多出精品。

  (三)精心组织,确保成效本次活动所有赛事的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提交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决赛由各承办单位组织,承办单位在组织赛事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本位主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新媒体、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最终确保活动成效。

  八、奖项设置

(一)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两名,颁发奖状;

(二)各项赛事均设单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九、总结上报

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将活动组织情况(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及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进行总结上报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